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土地纠纷 > 问答详情

土地拆迁补偿属于法院

用户:187****8023 山阴县 2024-05-01 16:05 土地纠纷 浏览量:2288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姚娟
姚娟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用户关注焦点:

1. 补偿标准:拆迁户关心能得到多少补偿,是否公平。

2. 法律程序:拆迁过程是否依法进行,权益保障如何。

3. 时间与进度:拆迁何时开始,补偿何时到位。

4. 争议解决:对补偿不满时,如何申诉和维权。

5. 房屋产权:拆迁后,原产权是否保留或转换。

一、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二、法律程序(同上,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三、时间与进度(同上,第二十二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周转用房,或者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补偿应在征收决定公告后及时支付。

四、争议解决(同上,第二十五条)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五、房屋产权(《物权法》第四十二条)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总结:

:土地拆迁补偿涉及多个环节,主要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物权法》等法规约束。政府需按法定标准进行补偿,确保程序公正透明。若产生争议,被征收人有权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原房屋产权在法律规定下可能会发生转移或变更。

土地拆迁补偿属于法院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同城律师推荐
  • 黄海律师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
    服务地区:南宁市
  • 李老师 知识产权工程师
    专注知识产权相关服务
    知识产权、产品和服务认证、法律文书代写、离婚起诉书、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郴州市
  •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 秦健峰惠州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惠州市
  • 拓娜娜 专职律师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服务地区:西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