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的焦点主要在于:划拨土地与出让土地在拆迁过程中的区别,权益保障,补偿标准,程序合法性以及法律责任。
1. 土地性质差异:划拨土地是政府无偿提供给使用者,而出让土地则是通过购买获得使用权。《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 补偿标准:划拨土地的补偿通常基于土地使用状况和市场价格,而出让土地还需考虑土地使用权价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3. 程序要求:两者在拆迁前都需要进行公告,评估,协商等步骤。《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 权益保障:无论是划拨还是出让土地,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都有权得到合理补偿。《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5. 法律责任:若拆迁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如未依法补偿,将承担赔偿责任。《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总结::划拨和出让土地在拆迁时的主要区别在于土地取得方式和补偿标准,但都需遵循法定程序并保障权益,如有违法,将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