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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土地厂房建筑拆迁

用户:182****8704 获嘉县 2024-05-01 16:11 土地纠纷 浏览量:1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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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娟
姚娟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用户关注焦点:

1:赔偿标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于生产设备、库存等损失,可依据实际评估确定。

2:租赁合同效力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除非拆迁导致无法继续使用,承租人有权主张租金退还或调整。

3:提前通知期限

具体期限各地规定不一,一般在地方性法规中明确,如《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拆迁人应当在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及时书面通知被拆迁人。

4:搬迁费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搬迁、临时安置的费用,由拆迁人承担。

5:新址选择

虽然法律没有直接规定必须提供新址,但实践中,如果政府主导的项目,可能会考虑为受影响的企业提供合适的替代用地或空间。

总结:

:租赁土地或厂房遭遇拆迁,主要关注赔偿标准、租赁合同延续性、提前通知、搬迁成本和可能的新址安排。具体权益应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并通过协商或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利益。

租赁土地厂房建筑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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