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土地纠纷 > 问答详情

固镇集体土地拆迁

用户:191****7053 工布江达县 2024-05-01 16:15 土地纠纷 浏览量:27403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姚娟
姚娟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用户主要关注的焦点可能包括: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程序合法性、权益保障和纠纷解决。

1. 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2. 安置方式:《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指出,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3. 程序合法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要求,征收土地应当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意见,并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调查登记。

4. 权益保障:《宪法》第十条和《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但同时强调了保护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权。

5. 纠纷解决:如对补偿标准或安置方案有异议,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可以申请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总结:

:在固镇集体土地拆迁中,关键在于确保补偿公平、安置合理,程序公开透明,尊重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以及提供有效的纠纷解决途径。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是确保这一过程公正、有序的关键。

固镇集体土地拆迁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同城律师推荐
  • 服务地区:
  •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
  •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 范志军 首席律师
    专注于非诉法律服务
    信用卡逾期优化、网贷逾期优化、断供房保房、断供房法拍房补贴、车辆出险维修记录、个债小额欠款
    服务地区:深圳市
  • 黄海律师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
    服务地区:南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