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的焦点在于:在土地未经历拆迁程序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进行土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交易。
1. 土地权属清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1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法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如果土地权属尚未明确或有争议,无法进行挂牌。
2. 拆迁补偿:若土地上有建筑物或附着物,且未完成拆迁,可能涉及对地上物所有者的补偿问题。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必须在完成补偿后才能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移。
3. 规划用途:根据《城乡规划法》,土地使用应符合城市或村庄规划。如果土地未被合法规划为可交易状态,不能进行挂牌。
4. 法律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需经过公告、投标或拍卖等法定程序,未经历这些程序的土地不能挂牌。
5. 环保及安全:土地如涉及环境污染或存在安全隐患,可能需要先进行修复或处理,否则不符合交易条件。
总结::未拆迁的土地能否挂牌交易,关键取决于土地权属、补偿、规划、法定程序以及环保安全等问题是否得到妥善解决。在这些问题都得到确认并满足法律规定后,土地才有可能进入挂牌交易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