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原文:
1. 第九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分割权利。
2. 第八十九条:死亡赔偿金应当支付给死者的近亲属。对于死者生前与他人的有明确约定或者没有约定但另一方愿意承担债务的人,死亡赔偿金应由其负担。
3. 第一百零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继承人不负责偿还。
4. 第一百三十二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扶养协议自公证之日起生效。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应当互相配合,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5. 第一百四十三条:自然人依法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1. 婚姻中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按照平等原则进行分割。
2. 死亡赔偿金应当支付给死者的近亲属。如果死者生前与他人有明确约定或者没有约定但另一方愿意承担债务,那么死亡赔偿金应由该方负担。
3.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如果继承人放弃了继承,那么对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继承人不负偿还责任。
4.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扶养协议自公证之日起生效。如果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完成遗嘱或接受扶养协议,那么这份遗嘱或协议将被视为无效。
5. 自然人有权享有人格尊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因此,在处理死者的遗产问题时,必须充分尊重并保护死者的隐私权。
总结:5. 自然人有权享有人格尊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因此,在处理死者的遗产问题时,必须充分尊重并保护死者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