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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土地公示

用户:142****5715 滦平县 2024-05-01 15:43 土地纠纷 浏览量:46255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姚娟
姚娟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用户关注焦点:

1. 公示内容:用户关心公示是否详尽,包括补偿标准、安置方案、土地面积、评估价格等关键信息。

2. 公示时间:用户关注公示期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了解和反应。

3. 公示方式:用户希望公示在显著位置,并通过多种途径如公告栏、网络平台等进行,保证公众知情权。

4. 异议处理:用户关心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是否有明确的申诉渠道和期限,以及后续处理机制。

5. 法律保障:用户期望拆迁程序严格遵守《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与分析: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2. 同上法规第27条: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3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4. 同上法规第29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5. 对于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法》第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总结:

:拆迁土地公示需公开全面的信息,遵循法定程序和时间规定,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对于任何异议,应提供有效的救济途径,整个过程须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以保障所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拆迁土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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