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概述:兴联村村民面临土地拆迁,需了解其权益保障及程序合法性。
1. 土地征收与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村民有权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 征收程序:征收应遵循法定程序,如公告、评估、协商等,确保村民知情权和参与权。《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
3. 权益保障:村民有权申请听证,对补偿有异议可申请复议或诉讼。《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 公开透明:政府在征收过程中必须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涉及公共利益的土地征收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5. 社会稳定:地方政府须做好安置工作,保证村民生活水平不降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必须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
总结::兴联村村民在面对土地拆迁时,应关注征收程序是否合法,补偿标准是否合理,并享有申请听证、复议和诉讼的权利。同时,政府需公开透明操作,确保社会稳定,保障村民生活水平不降低。如有纠纷,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