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当拆迁土地在拍卖市场流拍时,主要关注以下几个问题:1) 谁有权决定再次拍卖或改变处置方式?2) 是否有时间限制重新拍卖?3) 土地价值如何评估?4) 对原拆迁户补偿是否受影响?5) 开发商是否有其他法律责任?
1. 行政决策权: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如果土地使用权出让流拍,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调整供地方案后再次公告出让。
2. 重拍时限:《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27条规定,重新公告出让的起始价不得低于底价,且两次出让间隔一般不少于3个月。
3. 土地价值评估:《土地估价管理办法》第9条要求,土地估价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和科学的原则,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4. 原拆迁户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提到,补偿金额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流拍不影响已签订的补偿协议执行。
5. 开发商责任:若开发商因资金等问题导致流拍,可能影响其开发资质,需承担违约责任,并可能面临支付违约金给政府。《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对此有所提及。
总结::面对土地流拍,政府部门有权决定再次拍卖或调整方案;有法定的重拍时间和程序;土地评估需专业公正;对原拆迁户的补偿不受影响;开发商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