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土地纠纷 > 问答详情

未拆迁土地挂牌

用户:153****5309 确山县 2024-05-01 13:17 土地纠纷 浏览量:36346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用户关注焦点:1. 挂牌流程合法性;2. 权益保障;3. 土地价值评估;4. 拆迁补偿;5. 法律救济途径。

1:合法性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配合政府工作,不得非法阻碍。

2:权益保障

《物权法》第148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3:土地价值评估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权人所有。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4:拆迁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4条,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开始之日起计算至提供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日止,按月向被拆迁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5:法律救济

若权益受损,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或确认违法相关行政行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结:

:在未拆迁土地挂牌过程中,确保程序合法,保障土地使用权人的权益,公正评估土地价值,合理补偿拆迁损失,并为用户提供明确的法律救济渠道是关键。遵循法律规定,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是解决问题的基础。

未拆迁土地挂牌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同城律师推荐
  • 黄海律师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
    服务地区:南宁市
  • 拓娜娜 专职律师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服务地区:西安市
  • 董倩 专职律师
    深圳岂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银行保函、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宜昌市
  • 服务地区:
  • 蔡传文 专职律师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自诉、法律顾问、人身损害
    服务地区:合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