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主权原则:根据《保险法》第十八条,投保人有权自主选择受益人。这意味着父母作为投保人,可以自由决定谁是其保险的受益人,包括他们的子女或其他亲属。
2. 明确指定原则:《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明确指定受益人。父母必须清楚地在保险合同中指明受益人的姓名和身份,否则可能导致保险金无法准确支付。
3. 受益权变更:《保险法》第四十一条指出,投保人有权变更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公司。父母有权在任何时候更改他们选择的受益人,只需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
4. 优先权益:如果父母未指定受益人或者指定的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保险金通常会支付给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即父母的子女或其他亲属。
5. 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作为监护人,不得损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如果父母将未成年人设定为受益人,保险公司会确保保险金的管理与使用符合未成年人的最佳利益。
总结::父母作为保险投保人,享有自主选择和变更受益人的权利,需明确指定并在必要时通知保险公司。若无明确指定或受益人已故,保险金将按法定继承顺序分配。同时,父母在设定未成年人为受益人时,法律会保障其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