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契税征收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时,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契税。这是拆迁土地契税征收的基础。
二、契税税率
《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契税的税率为3%-5%,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幅度内确定。各地政府会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具体的税率。
三、契税减免情况
《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这为遭受拆迁的家庭提供了税收优惠可能。
四、契税缴纳时间
《契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五、法律责任
若未按规定缴纳契税,《契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将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并按日加收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总结::拆迁土地契税主要依据《契税暂行条例》及细则,涉及征收基础、税率设定、减免条件、缴纳时间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纳税人需了解并遵守相关法规,确保权益的同时履行公民应尽的纳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