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双流区拆迁土地赔偿涉及补偿标准、程序公正、权益保障、安置方式和时间安排。
1. 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2. 程序公正:《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办理补偿登记。
3. 权益保障:《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土地补偿费等费用。
4. 安置方式:《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
5. 时间安排:《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由建设单位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具体的时间表应在征收方案中明确。
总结::双流区拆迁土地赔偿需遵循法律规定,确保补偿公平,程序透明,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提供合理的安置方案,并按照既定时间进行操作。如有纠纷,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