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明确了补偿内容和范围。
二、评估程序:《条例》第十九条指出:“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三、公开透明:第二十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四、权益保障: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确保征收过程合法合规,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五、纠纷解决:第二十六条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为被征收人提供了法律救济途径。
总结::内江的土地拆迁赔偿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补偿项目全面,包括房屋价值、搬迁安置、停产停业损失等,并且有严格的评估机制和公开透明的操作流程。同时,法律也设置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救济渠道,保证了被征收人在面对争议时有法可依,有处可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