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补偿标准、程序公正、信息公开、安置方式、土地权属确认。
1. 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确保公平合理是关键。
2. 程序公正:《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3. 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指出,“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应主动公开。在土地整治中,补偿政策、实施方案等都应透明。
4. 安置方式:《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这明确了安置方式及费用承担。
5. 土地权属确认:《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权属清晰有助于避免纠纷。
总结::土地整治中的焦点在于保障权益、程序透明、公平补偿和妥善安置。相关法律法规为这些提供了明确指引,保护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