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法性:土地房屋拆迁协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例如,《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二、公平性: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补偿应当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这确保了被拆迁人的权益得到公正对待。
三、协商一致:《物权法》第121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这意味着在合法的前提下,土地房屋拆迁应由双方协商决定。
四、程序合规:拆迁过程需遵循法定程序,如公告、评估、听证等步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3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
五、救济途径:若当事人对拆迁协议有异议,可寻求司法途径解决。《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可以提起诉讼。”
总结::土地房屋拆迁协议的制定与执行,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公平、公正,充分尊重并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明确的法律程序和救济渠道为协议的执行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