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破产国企土地拆迁涉及的主要问题是补偿标准、权益保障、程序合法性、职工安置及土地权属转移。
1. 补偿标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企业应获得合理且公正的经济补偿。
2. 权益保障: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三条,债务人对土地享有的权利,在破产清算中应当受到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或者挪用破产企业的财产。
3. 程序合法性: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拆迁人必须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才能进行拆迁。同时,《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作出拆违决定前需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
4. 职工安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首先支付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
5. 土地权属转移:《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破产后,土地使用权应依法通过拍卖等方式转让给新的权利人。
总结::破产国企土地拆迁需遵循公平补偿原则,尊重并保障各方权益,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并妥善处理职工安置问题。同时,土地权属转移须符合法律规定,确保交易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