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征收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征收土地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
二、评估与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三、公开透明原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补偿方案应当公平合理,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经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四、行政复议与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相对人如对征收决定或补偿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五、保护农民权益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应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总结::杭州土地厂房拆迁涉及法律法规众多,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管理法》、《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等。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保证公正、公平、公开,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农民的承包经营权。如有争议,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途径寻求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