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与通知**:首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2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房屋征收决定予以公告,包括征收范围、时间、补偿方式等内容。同时,应书面通知被征收人。
1:土地测绘接下来,按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3条,由专业的测绘机构进行土地测绘,明确土地面积、权属和用途。这一步骤确保了测量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2:评估与公示然后,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将初步评估结果在房屋所在地显著位置公示,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
3:协商与签订协议依据《物权法》第120条,政府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如无法达成,可通过行政裁决或司法诉讼解决。
4:执行与监督最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总结::拆迁测量土地过程涉及公告、测绘、评估、协商及执行等多个环节,每个步骤都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平、公正、公开。被征收人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如有争议,有多种途径寻求解决。在整个过程中,透明度和合法程序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