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在杭州进行拆迁时,涉及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或征收。
2. 征收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
3. 拆迁程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这确保了拆迁过程的公开透明。
4. 合同签订:在买卖土地过程中,《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双方需明确约定权利义务,防止纠纷。
5. 法律救济:若权益受损,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提起诉讼。这是保障个人或单位在拆迁中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总结::在杭州的拆迁买卖土地过程中,主要涉及土地所有权归属,征收补偿标准,拆迁程序的合法性,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法律救济途径等问题。各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交易公平公正,保护各自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