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核实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地进行调查核实。这是土地确权的第一步,确保登记的土地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二、申请与公告
根据《物权法》第139条,权利人应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登记申请。接着,登记机构需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告,以便公众监督和异议提出。
三、审核及决定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11条,土地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做出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的确权决定。
四、登记发证
依据《土地登记办法》第38条,经过审批后的土地确权结果,由土地登记机关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并向申请人颁发土地证书。
五、争议解决
如遇异议或纠纷,《土地管理法》第16条提供了解决途径:先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乡级人民政府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总结::土地确权是一个严谨的法律程序,涉及调查、申请、公告、审核、决定、登记及可能的争议解决,旨在明确土地权属,保护各方权益。在整个过程中,法律依据包括《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土地登记办法》,这些法律法规构成了一套完整且有力的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