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二、安置措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指出,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公开透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并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四、协商与听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通过协调、裁决等方式解决,必要时可以举行听证会。
五、法律责任:若违反法律规定,擅自征收土地或者不依法进行补偿安置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总结::在台州的拆迁土地赔偿中,主要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强调了补偿的公平性,安置的保障性,过程的公开性和公正性,同时也有严格的法律责任约束。律师的角色在于帮助当事人理解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确保在整个过程中遵守法律规定,实现和谐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