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征收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政府在征收土地时,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公平合理地给予被征收人经济补偿。
2. 征收决定与公告: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 被征收人的权益保护:《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因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4. 争议解决途径:如对补偿标准有异议,可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同时,《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了行政相对人对于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5. 合理利用土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土地征收后,应当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不得闲置。
总结::眉山地区的土地拆迁,需遵循国家法律规定,保证公共利益,公正补偿被征收人,尊重和保护农民权益,同时确保土地得到合理利用。如有纠纷,被征收人有权通过合法途径寻求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