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征收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补偿,并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1:补偿标准该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2:公开透明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补偿方案应当征求公众意见,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3:权益保护《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指出,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权人所有。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截留。
4:纠纷解决如发生争议,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提起诉讼。同时,《土地管理法》第五十条也规定,当事人对有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总结::在乐山的土地拆迁中,政府应遵循法定程序进行征收,确保公平补偿并保障农民权益。补偿内容包括土地、住宅、附着物和青苗等。征收过程需公开透明,充分听取公众意见。若产生纠纷,可通过行政诉讼寻求法律救济。在整个过程中,法律是保护各方权益的重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