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法性审查: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征收土地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且需依法进行补偿。同时,征收程序应符合《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
二、补偿标准:依据《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具体数额需参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及地方性法规执行。
三、信息公开与参与权: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9条,涉及公众重大利益的土地征收信息应公开。被征地农民有权参与决策过程,表达意见,这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4条赋予的权利。
四、救济途径:若对补偿或征收决定有异议,可依据《行政复议法》第6条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法》第12条提起行政诉讼。
五、合法用地:使用已征收土地,须遵守《城乡规划法》规定,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确保项目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总结::在望城土地拆迁中,必须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公共利益,合理补偿被征地者,尊重并保护村民参与决策的权利,并确保用地的合法性。如有争议,公民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