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法性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征收土地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并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也应纳入征地补偿范围。
三、公开透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要求,征地公告应当包括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内容,确保公众知情权。
四、听证与协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于大面积征地或可能引发争议的情况,应举行听证会,充分听取被征地农民意见。同时,双方应对补偿方案进行平等协商。
五、救济途径:若对征地决定或补偿有异议,可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提起行政诉讼。
总结::在临沂的拆迁土地过程中,必须遵循合法、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执行,保证被征地农民的权益不被侵害。同时,公开透明的程序,以及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