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偿标准与评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二、安置方式:《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指出,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必须安排被征地单位人员的就业,进行培训或者支付安置费。
三、公开透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予以公告。
四、听证程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
五、救济途径:如对补偿决定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
总结::廊坊土地拆迁涉及多方面的法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公平补偿、合理安置、信息公开、听证程序以及权益救济等环节,确保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在具体操作中,应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以维护社会公正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