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土地纠纷 > 问答详情

城市拆迁土地

用户:168****7188 巴楚县 2024-05-01 10:09 土地纠纷 浏览量:15509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姚娟
姚娟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用户关注焦点:

1. 补偿标准:拆迁户关心补偿金额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 征地程序:对政府征地行为的合法性有疑问,包括是否公告、评估是否公正等。

3. 房屋产权:关注在拆迁过程中,房屋产权是否得到保障,是否有权要求赔偿。

4. 临时安置:拆迁期间的生活安排,如过渡房、生活补贴等问题。

5. 法律救济:若权益受损,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

法律依据与分析: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确保了公平合理的补偿原则。

2. 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明确了补偿标准应根据土地原有用途确定。

3. 关于征地程序,《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地前须公告,听取意见,保障公众知情权。

4. 对房屋产权,《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5.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对被征收人的临时安置,应提供周转用房或发放临时安置费。

总结:

:城市拆迁涉及土地和房屋的补偿、征地程序、产权保护及临时安置等多个方面,均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规范。居民在遭遇拆迁时,有权要求按照法定标准进行补偿,并可借助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城市拆迁土地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同城律师推荐
  • 黄海律师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
    服务地区:南宁市
  •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
  •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 黄海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招商引资
    服务地区:深圳市
  • 蔡传文 专职律师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自诉、法律顾问、人身损害
    服务地区:合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