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土地纠纷 > 问答详情

转让拆迁土地

用户:167****5424 杞县 2024-04-30 12:08 土地纠纷 浏览量:1043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姚娟
姚娟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1. 土地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9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转让的实质是土地使用权的流转。

2. 转让条件:《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条提到,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出让、出租、抵押或者作价出资、入股。但农村宅基地不得买卖或非法转让。

3. 程序与审批:《土地管理法》第44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同时,《城乡规划法》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

4. 权益保护:《物权法》第153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5. 违规处理:如违反上述规定擅自转让,将可能面临《土地管理法》第73条的处罚,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总结:

:在拆迁土地转让中,首先要明确土地性质及归属,遵守土地用途管制。其次,要遵循法定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再次,尊重并保障权益人的合法权益。最后,切记不可违规操作,以免遭受法律制裁。在整个过程中,充分理解并应用相关法律法规至关重要。

转让拆迁土地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同城律师推荐
  •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
  • 李慧敏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绿色产品认证、银行保函、私人律师
    服务地区:汕头市
  •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 李老师 知识产权工程师
    专注知识产权相关服务
    知识产权、产品和服务认证、法律文书代写、离婚起诉书、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郴州市
  • 黄海律师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
    服务地区:南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