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权益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未成年人作为集体成员,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拆迁中,应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补偿权益
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对于未成年人,其家庭所获补偿款,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责任合理分配并用于抚养、教育等未成年人利益相关事项。
三、知情权与参与权
根据《物权法》第42条,征收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前应当及时公告,听取被征收人的意见。未成年人虽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其法定代理人有权代表其表达意见。
四、安置权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未成年人作为家庭成员,有权分享相应的安置权益。
五、遗产继承问题
尽管未成年人不能直接继承土地,但如果父母或其他直系亲属在他们成年前去世,根据《民法典》第1128条,未成年人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父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份额。
总结::未成年人在农村土地拆迁中的权益主要体现在土地权益保障、补偿权益、知情权与参与权、安置权益以及可能的遗产继承权。这些权益受宪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并需要通过法定代理人在实际操作中得以实现和维护。同时,政府和社会也需关注并提供适当的帮助和支持,以确保未成年人在这一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