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所有权: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即使没有土地证,只要拥有房产证,即表明你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
二、拆迁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此,拆迁时应基于房产证进行补偿,而不一定需要土地证。
三、租赁权益:《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即使无土地证,房产证持有者仍可合法租赁房屋。
四、抵押权益:《担保法》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二)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房产证足以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可用于抵押。
五、遗产继承:《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即使无土地证,房产证上的房屋属于遗产范围,可依法继承。
总结::尽管没有土地证可能在某些环节带来不便,但房产证已足够保障拆迁户的基本权益,如房屋所有权、拆迁补偿、租赁权益、抵押权益及遗产继承。建议向相关部门咨询并寻求补办土地证的可能性,以便全面保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