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增值税计算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3条,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行为征税。评估价格为计税依据,包括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价值。
二、扣除项目
条例第6条规定,纳税人在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三、免征或减征条件
条例第8条提及,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另外,因城市规划、旧城改造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经省级人民政府确认,免征土地增值税。
四、税收征收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2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五、法律责任
若违反相关法规,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3条,对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结::政策性拆迁补偿涉及的土地增值税,主要基于土地和建筑物价值进行计算,允许扣除相应成本和税费。在特定情况下如国家建设征用、城市规划搬迁等,可享受免税或减税待遇。同时,纳税人需按时缴纳税款,否则将面临滞纳金甚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