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权属证明**:作为拆迁户,你需要证明你对被拆土地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单位和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因此,土地证是确认权属的重要文件。
1: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四)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没有土地证可能会影响这部分补偿的计算。
2:诉讼证据在打官司过程中,土地证是证明权益的核心证据之一。《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六)书证……”。土地证即属于书证,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
3:程序要求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说明,在诉讼中,法院可能会要求提供土地证以确定土地归属。
4:合法性保障土地证是你对土地享有权利的法定凭证,它能保护你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没有土地证,可能面临被随意剥夺土地权益的风险。
总结::拆迁户在打官司时,土地证是非常重要的法律依据。它既是确认土地权属,也是争取合理补偿的有力武器。同时,土地证还能确保你在诉讼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因此,建议拆迁户在进行任何法律行动前,务必准备好相关土地权属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