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第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因此,在拆迁中,需要对合法使用的土地进行补偿。
1:补偿标准与方式《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具体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2:公开透明与公平原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要求,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这确保了拆迁过程的公正性。
3:纠纷解决途径如有争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提起诉讼。此外,《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申请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司法保护若在拆迁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如未按法定程序执行,或补偿不合理,可依据《刑法》的相关条款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受害者亦可通过民事诉讼寻求赔偿。
总结::梓潼县土地拆迁补偿应遵循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按照省级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执行,并保证过程公开透明,尊重并保障被拆迁人的权益。如有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刑事诉讼。在整个过程中,务必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正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