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所有权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土地补偿款的基础是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而非个人。
1:补偿对象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这意味着在一般情况下,土地补偿金应由村集体分配,而不是直接给到宅基地使用者。
2:使用权补偿《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因此,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其补偿通常会直接给予实际使用人或产权所有人。
3:具体分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提到,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土地补偿款的具体分配方案,需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这确保了公平公正的分配原则。
4:社会保障在一些地方性法规中,明确规定部分土地补偿款用于为失去宅基地的农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如养老保险、住房安置等,旨在解决农民长远生计问题。
总结::宅基地拆迁的土地补偿主要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实际使用人或产权所有人会得到对地上建筑物的补偿。具体分配需遵循村民会议决定,并考虑提供农民的社会保障。务必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以确保权益得到合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