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附着物补偿计算因素
1. 《土地管理法》第47条: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地上附着物补偿应根据其实际价值进行评估。
二、实物补偿与货币补偿选择
2.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三、评估标准
3.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会参考市场价、重置成本等因素。
四、公平公正原则
4. 《物权法》第42条: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五、纠纷解决途径
5. 《行政诉讼法》第12条:对于土地附着物补偿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总结::土地附着物补偿主要依据法律规定,考虑实物价值、市场价格、地方政策等多种因素。被征收人在补偿方式上有选择权,同时享有寻求司法救济的权利。在具体操作中,务必确保公平、公正,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