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法性确认: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确保土地使用权的延续性。
二、权益保障: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限内付给被拆迁人临时安置补助费。”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三、过户手续: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拆迁户与开发商需共同完成过户手续。
四、税费问题:依据《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和第三条,房屋过户涉及契税,具体税率由地方税务机关确定。同时,《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若房屋转让收益超过一定额度,可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纠纷解决:如遇争议,可参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提起诉讼,寻求法院公正裁决。对于开发商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情况,可依据《合同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总结::在扬州拆迁房土地证过户过程中,应保证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和延续性,保护被拆迁人的权益,遵循严格的过户程序并处理好相关税费问题。如有纠纷,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在整个流程中,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是至关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