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9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土地拆迁后,其所有权仍归原农村集体所有。
2. 土地补偿: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这明确了土地被征收后的经济补偿分配原则。
3. 流转方式:《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规定,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这为土地流转提供了合法途径。
4. 流转程序: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4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应当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这要求土地流转必须有明确的合同约定。
5. 法律保护:《宪法》第10条明确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意味着政府在进行房屋拆迁和土地流转时,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并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总结::房屋拆迁后,土地所有权不变,但可能涉及土地补偿和流转问题。土地补偿应按照法律规定分配,土地流转需依法进行,通过合同明确各方权益。在整个过程中,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宪法和相关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