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二、拆迁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三、腾退程序:按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四、纠纷解决:如对补偿标准有争议,可申请由有关行政部门协调;协调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
五、信息公开:政府应公开征收补偿方案,确保公众知情权,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信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
总结::工业园区的土地征收、拆迁腾退需遵循法定程序,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补偿标准应公正合理,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同时保证信息透明,维护公众监督权。在整个过程中,律师能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帮助权益受损方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