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使用权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 房屋及设施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对被征收人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并按评估结果给予补偿。同时,第十八条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3. 生产经营损失补偿:《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指出,因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这可能包括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等。
4. 企业权益保护:《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在公司解散时,应依法清理债权债务,剩余财产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如果厂房是公司资产,其赔偿款将影响到股东权益。
5. 法律程序:征收过程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如公告、协商、评估、决定等,确保公平公正。《土地管理法》规定了详细的征收程序,任何违反程序的行为都可能导致赔偿无效。
总结::在厂房拆迁中,土地使用权、房屋、设施、生产经营损失和企业权益都需要考虑并给予合理补偿。同时,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程序是保证权益的关键。如有争议,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