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性质与用途**: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1:区位与产值《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指出,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权人所有。具体数额应考虑土地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土地生产潜力。
2: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政府应当将一部分土地补偿费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确保他们的长远生计。
3:公开透明《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必须在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群众意见后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4:纠纷解决机制如有争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诉讼途径解决。
总结::乡镇拆迁中,土地赔偿主要依据土地性质、区位产值、社会保障等因素,并保证过程公开透明。若有争议,有相应的法律救济途径。在实践中,各地可能还有具体的实施办法,需结合当地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