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焦点:棚户区改造中的土地权益保障、补偿标准、程序合法性、安置方式和权益纠纷解决。
1. 土地权益保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此外,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得到合理补偿。
2. 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3. 程序合法性:《行政强制法》规定,房屋征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开透明,确保公众参与,避免违法强拆。
4. 安置方式:《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设计规范并达到使用条件的房屋作为安置房,或者给予货币补偿,由被拆迁人选择。
5. 权益纠纷解决:如遇争议,可依据《民事诉讼法》提起诉讼,或向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甚至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总结::在棚户区改造中,土地权益受法律保护,补偿需公正透明,程序须合法,安置尊重居民意愿,并且有完善的纠纷解决机制。如有疑问或遭遇不公平待遇,应及时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