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如果承包土地上的房子属于合法建筑,那么在拆迁时,应保障房主获得合理的补偿。
2. 房屋所有权:依据《物权法》第142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这意味着房屋所有者有权要求对房产进行补偿。
3. 拆迁程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3条规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若未能达成协议,可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 公平补偿:《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2条规定,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补偿费用必须及时足额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不得挪作他用。
5. 法律救济:若对补偿方案不满,被征收人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国家赔偿法》也规定,如果因政府行为导致合法权益受损,被征收人有权请求国家赔偿。
总结::承包土地上的房子在面临拆迁时,其拥有者享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有权得到合理补偿,并且整个拆迁过程需遵循法定程序。若遭遇不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公正裁决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