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所有权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明确了土地的所有权归属。
二、使用权流转:第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确立了土地使用权的可流转性。
三、补偿与安置: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利益。
四、纠纷解决:第五十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为土地权益争议提供了解决途径。
五、法律责任:第八十一条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对违法行为进行了约束。
总结::土地确权后的使用权主要涉及所有权确认、使用权流转、补偿与安置、纠纷解决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这些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旨在保护农民权益,规范土地使用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