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在计算集体土地拆迁面积时,应以该土地的所有权为基础。
2. 使用权确认: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在确定拆迁面积时,需对使用权进行明确,确保补偿对象的权益。
3. 面积测量与认定:《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补偿面积的测量应由具有资质的测绘机构进行,并出具权威报告,作为补偿的依据。
4. 法律程序:《土地管理法》第47条要求,征收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整个过程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包括公告、听证等环节,确保公平公正。
5. 拆迁协议与执行:依据《物权法》第42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土地的,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签订的拆迁协议需符合法律法规,保障双方权益。
总结::集体土地拆迁面积的计算涉及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确认、面积测量、法律程序和拆迁协议等多个环节。在整个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物权法》等相关法规,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保护农民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