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法性审查:首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8条,政府只有在符合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征收。征收决定必须依法公告,并经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程序公正:依据《行政诉讼法》第74条,征收过程应公开透明,听取被征收人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权。如程序违法,法院可判决撤销或确认无效。
三、补偿标准: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补偿应当公平合理,包括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以及搬迁、临时安置、停产停业损失等费用。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四、救济途径:若对征收决定或补偿方案不服,被征收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依据《行政诉讼法》第46条,应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五、强制执行:如果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补偿决定,政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据《行政强制法》第44条,但必须保障被征收人的基本居住条件。
总结::国有土地拆迁房屋征收涉及公民重大财产权益,务必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程序正当,补偿公平,保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同时,被征收人也需了解自身权益,积极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