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征收土地前,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若土地未被正式征收,意味着土地性质仍为农村集体所有,村民对土地享有使用权。
2. 拆迁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即使土地未被征收,但因实际拆迁行为,房屋权利人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3. 临时安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2条规定,对被征收人提供符合居住条件的临时周转用房。即便土地未正式征收,拆迁方也应对居民提供临时安置。
4. 法律救济:如遇强制拆迁或不合理补偿,可依据《行政诉讼法》提起诉讼,保护自身权益。同时,《宪法》规定公民财产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5. 协商解决:在法律框架下,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租赁、补偿标准等问题。尊重和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是基本国策。
总结::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即使土地尚未被正式征收,被拆迁者依然有权利得到合理的房屋补偿和临时安置。同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寻求公正的解决方案。政府和开发商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充分保障农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