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所有权: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农民个人所有。在拆迁过程中,这部分权益应得到保障。拆迁补偿需尊重并保护公民的财产权。
二、土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应依据该条进行合理补偿。
三、安置与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指出,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同时,还应对搬迁、临时安置等给予补偿。
四、程序合法性:《行政强制法》第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拆迁行为必须依法进行,保障被拆迁人的知情权和申述权。
五、纠纷解决:如遇补偿不合理或程序违法,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结::老房子拆迁涉及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安置补偿等多个法律层面,务必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公平公正。被拆迁人有权要求合理的经济补偿,并享有申诉和诉讼的权利。在整个过程中,法律是保护公民利益的重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