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补偿项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1:评估标准第十九条指出,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2:安置方式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质量标准。
3:程序保障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4:救济途径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总结::国有土地违建拆迁的赔偿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主要包含房屋价值、搬迁安置、停产停业损失等多方面的补偿,并且有严格的程序要求和法律救济渠道,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