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使用权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对于工业用地(如厂房),补偿通常包括土地使用权价值。如果您的厂房土地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取的土地使用权,那么在拆迁时,您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2. 房屋及附着物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包括了厂房建筑物的价值,以及可能存在的装修、设备等附着物的补偿。
3. 生产经营损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应当给予补偿。这意味着您的企业可能会因为拆迁而遭受经济损失,这部分也会得到相应赔偿。
4. 安置费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因征收土地造成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人员安置的,土地补偿费一部分用于支付有关人员的安置费用。这包括了为员工重新安排工作或提供培训的费用。
5. 移地重建补偿:如果政府提供了新的地块供你重建工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应保障被拆迁人的居住条件,并考虑被拆迁人生产、经营的需要,予以合理补偿。
总结::在厂房拆迁过程中,您可以主张的土地使用金赔偿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价值、房屋及附着物补偿、生产经营损失、安置费用和移地重建补偿。具体数额需参照当地拆迁政策和市场评估价格。建议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